很不好意思的上了大學後這部落格腐的長蒼蠅空的長蚊子。
我從來都不知道,上大學竟然這麼累(攤)
而這篇一直不斷食言的七零年代有終於在我寒假開始後有所動作,
下一篇文章能何時問世都是一個問號...等我回國後唄!
anyway,之所以會想介紹七零年代,我們都知道這幾季的服裝,
一直環繞在六零-八零年代之間,當然最多的就是七零年代。
身為一個九年級生如何去看待七零年代?
「時尚潮流每隔四十年左右會循環一次,重新來過。」
我想那個已故的服裝史學家James Laver替服裝界驗證了這件事情。
嚴格來說,從2009年起,時尚界就陷入了一個瘋狂的復古潮流裡,
曾經有個學弟還問我為什麼不穿古著,
我的回答就是:「姐的臉長得太現代駕馭不起古著。」
一方面我跟潮流完全沾不上邊,嗚嗚嗚。
七零年代有什麼背景?經濟與政治的動盪不安,使得社會運動盛行。
而這樣的時代背景與今日的世界各地大同小異。
在同樣的背景下,我想重新演繹這些時尚也許需要一些創新,
但要人們接受相同的時尚並不是一件困難的事。
瞎趴的七零年代有哪些?
嬉皮文化
嚴格來說,嬉皮文化從六零年代就有,他們主張和平、反戰、崇尚自然。
嬉皮士們他們一切看起來自由自在,
就像裸體走在路上都是一件自然到不能再自然的事情。
說到這,你大概略知嬉皮文化也是一種浪漫主義,
嬉皮這項文化深深的影響到「波希米亞風」,
因為嬉皮士們的打扮不是裸體大多就是以波西米亞風呈現,
1965年在舊金山的某家報社甚至認為嬉皮為「年輕的波西米亞主義者」,
近幾年來則衍生出另一個新的詞「Boho chic」,
融合波希米亞與70年代的嬉皮且具女性化的時尚,
而嬉皮的打扮大致上如下:
不染髮、不綁髮,通常披頭散髮(這不是在說我嗎)
甚至是盡可能不用洗髮精、不剪頭髮(WTF這不是在說我)
還有一堆手染T-SHIRT(前陣子很流行手染布,不得不說製作方式簡單,但就很有特色)
以及「裸體」與無數的皮衣(嬉皮文化後來也影響了龐克文化)
龐克文化
龐克是七零年代的一種次文化,不過我個人不是很喜歡分主流或非主流這種事情。
小時後我也希望自己能看起來很龐克,例如身上打很多洞啊,
把所有鉚釘都穿上身(自以為是刺蝟)剪個龐克頭之類的....
不過後來還是老話一句,我、駕馭不起。(嗚嗚嗚)
關於龐克可以是一種態度,一種時尚,一種美學。
對日常生活經驗的批判,企圖用激進的方式改革以建構出更完善的生活,
而行動者所要反抗的是由資本、媒體所掌控的消費社會(我覺得跟現在社會是還蠻像的)
並透過政治或藝術的手段試圖脫出掌控。
而龐克文化下的服裝其實就是「以反時尚為時尚」,
例如為了抵制當時奢華時尚,
服裝特徵很明顯馬丁靴、別針、扣環還有金屬鍊條(這個我小時候有用過)等...
他們拿出衣櫃裡的舊衣服亂剪一通以別針等方式重組,然後再使用顏料於衣物上塗鴉,
總之就是要讓自己看起來很誇張、放蕩、咄咄逼人又充滿挑釁。
Disco
「Disco」源自法文「Discotheque」,
最早始於巴黎的中下階層工人、服裝設計師、黑社會成員及同性戀者,
他們總是在半夜三更到酒吧裡盡情狂歡,流傳到美國後,
人們便時興去酒吧或小酒館裡喝著酒,隨點播機所放出來的歌曲扭動身軀。
不論是從音樂、舞蹈還是服裝,Disco為向來尊崇含蓄、莊重的人帶來了一種新的選擇,
一切看起來都是那麼的無憂無慮與奢華。
關於Disco的造型,充滿著亮片、爆炸頭、喇叭褲、大耳環,
舞廳裡,毫無拘束的燈紅酒綠,印證到時裝上強烈奔放的色彩運用,
水晶霓虹燈打出來的效果,成了迷幻的幾何圓形與萬花筒似的放大與倒影,
女生們盡可能的將所有鮮豔的顏色穿上身,包括臉上的眼影都不能放過,
而男生則是穿上誇張的大喇叭褲、搭配大領子合身襯衫以及成套的西裝。
單寧
還有影響現在時尚很深的單寧布料亦稱作牛仔布,
現在人手不只一件的牛仔褲,耐磨又耐操的丹寧布料在二戰時期就在用,
但這種為了工作才出現的東西就好比吊帶褲之類的....
於當時原本毫無時尚度可言,直到七零年代貓王和演教父的Marlon Brando穿上身,
再加上C.K性感牛仔設計,好得以讓這可憐的單品有大翻身的機會。
七零年代的單寧布運用有幾個重點,喇叭褲、高腰褲、oversize的夾克等,
不少明星對這愛不釋手,原因很簡單,百搭穿著又方便,
由於當時帶起風潮,所以怎麼穿都能成為理所當然的「時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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